如何激励信息共享
2011 年11月7日是居里夫人诞辰144周年。居里夫人在发现镭后并没有向政府申请专利,依靠垄断镭的制造发财。居里夫人说:“那是违背科学精神的,科学家的研究成果应该公开发表,别人要研制,不应受到任何限制”。时过境迁,虽然现代企业越发重视知识产权,但鼓励知识分享的理念早已深入人心。 虽然大多数高管都知道激励措施应该有利于知识共享,但令人吃惊的是,许多企业仍然强调奖励个人的绩效而非团队或者公司的绩效。例如,在律师、会计、管理咨询等领域,大多数针对白领的“不升职就出局”的激励机制,都只根据少数几个指标(例如销售额)评定员工的绩效,然后奖励那些表现最好的人,结果把同事变成了竞争对手。 本文作者研究了3家猎头公司的知识共享与生产率问题,结果发现,按个人绩效获取报酬的人共享信息最少,按团队绩效获取报酬的人共享信息较多,而按整个公司绩效获取报酬的人共享信息最多。 作者以IBM公司的经历为例,说明了知识共享的重要性。在郭士纳(Lou Gerstner)到任之前,IBM公司3/4以上的奖金都是按个人绩效来确定的--结果整个公司因为各自为政而几乎瘫痪。但郭士纳上任之后明确指出,凡拒绝共享有价值信息的人都会受到斥责甚至被解雇。结果,信息的流动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,为IBM在20世纪90年代的巨大增长立下了汗马功劳。 来源:商业评论网 学习培训网总结: 我们处于信息的时代,每时每刻信息都在发生变化,或是产生、或替代、或更新、或补充。然而如何感知那些对自己有价值的信息,依靠个人力量是显然不够的。因为它是分散的、琐碎的。同样在企业中,业务经验、专业知识也是如此,大量价值信息分散的掌握在个人手里,很难通过分享、传承让更多人、或是团队受益。 很多信息工具其实都在解决这个问题。通过工作日志汇报,将成果进展上报;通过共享文档,将上传的资料供大家使用;通过保留沟通记录,让零散的信息得以检索利用……当然,工具的使用,需要企业规范的制度加以要求。而贡献程度则更多需要提供者的自觉自愿,在这一点,领导作为管理者,尤其要起表率作用。 |